店兵店將淘寶網店出售獲悉,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再度回應“像查酒駕的思路一樣打假”的呼吁,表示一靠公開曝光威懾制售假,二靠修法加大懲處力度。
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阿里巴巴首次呼吁全社會應“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張茅當時就對此表示贊同。
而張茅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做客新華網、中國政府網《部長之聲》時再次回應網民關切。
他說,目前假冒偽劣,違法違規的成本過低。所以,如果能像查酒駕,過去酒后駕車罰款一次解決了,現在酒駕嚴重的可以入刑,現在就很少了。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我們利用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在陽光下公開。有些企業講罰我多少錢,我認了,而公開曝光就損失很大。公開對他的懲罰和震懾力更大,就記在那兒了,誰也改不了。”
來源:新華網
張茅還強調,“我也贊成通過法律的制定加大對假冒偽劣懲處的力度,提高違規違法的成本。”
“3·15”即將到來,張茅在訪談中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關鍵:一是要法律法規健全,二是企業的信用要健全,三是消費者保護權益意識要增強。
他說,工商總局會進一步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在去年新建立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的基礎之上,今年3·15互聯網投訴平臺第二期將上線,特點就是消費者可以通過電子地圖投訴成功。
張茅同時透露,工商總局正積極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的網上購物“7日無理由退貨”,同時也推動實體購物、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的問題。
從茅臺到“人民小酒”,都呼吁重拳打假
過去一年,“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的呼吁逐漸形成全社會共識,并獲得了司法執法部門、法學界、消費者保護組織等各個方面的持續支持。今年全國兩會,這個話題也再次在代表委員中熱議。
從茅臺到“人民小酒”,多位來自企業界的代表委員呼吁重拳打假。
針對兩會期間備受關注的假茅臺事件,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夏紅民透露,曾經質詢貴州工商,要求其對打假工作做出解釋。
而工商部門也有苦水。早在2010年,為保護茅臺知識產權,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成立了國酒茅臺分局。該分局局長高廣明最近通過央廣網表態,工商部門一直嚴厲查處打擊制售假酒的行為,但現實問題是,“一年到頭打擊,打不完,沒辦法,這個暴利太嚇人了,那瓶假酒帶包裝七八十元錢,現在茅臺酒一千多元一瓶。”
全國人大代表、茅臺集團副總經理張德芹呼吁,像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
全國人大代表,茅臺集團副總經理張德芹就對媒體表示,茅臺集團長期以來深受假茅臺之害,線下假貨源頭難以根除。全社會要像打擊假人民幣、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行為。
網紅酒“人民小酒”也在遭遇假冒偽劣。
在貴州省盤州市淤泥鄉巖博聯村,“外來媳婦”余留芬被選為村黨支部書記后,帶領全村人民一起奮斗,還將當地釀酒小作坊收購為集體所有,打造出小鍋工藝酒——“人民小酒”。
去年,“人民小酒”火了,銷量迅速突破6800萬元。但余留芬她們粗略統計,市場上已有近80余家的仿冒產品,從名稱、瓶型到商標,甚至是廣告詞,全部照搬。
“人民小酒”遭遇假冒,全國政協委員余留芬呼吁讓假貨成全民公敵。
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余留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痛心呼吁,“在打假這塊,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這一塊,我覺得要對造假的這些人重打重罰,就像其他國家,把他打得傾家蕩產。他敢假冒,他就死路一條。”
暗訪皮具城之后,再次“死磕打假”
作為進城務工的全國人大代表、被盛贊“梅花香自苦寒來”的米雪梅,也在兩會上指出,打工21年來“最痛恨假貨”。
來自甘肅的米雪梅,做過女保安、跟單員,現在是一家服飾公司的客戶服務部總監。她說,制假所用的偽劣原材料危害人身健康,制售假對誠信經營的企業也不公平。
米雪梅說,“咱們最怨恨的就是造假貨的,所以咱們更要根絕冒充偽劣的服裝,歷來不碰這個”。她透露,曾在微信朋友圈看見過一條裙子,“相片很美觀,我就買了,收到貨穿上后可難看了,一看就不是正規廠家出來的衣服。”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在兩會前和其他代表委員一起暗訪了廣東一家皮具城。這個皮具城最近還因某位明星為“女弟子”買假包而火遍全國。
廣州白云世界皮具貿易城外景
朱征夫一行見證了假貨生意的猖獗,甚至包括“國際交易”:幾位外國友人,在翻譯帶領下付完賬,將“名牌包包”放在黑色袋子里帶走。
朱征夫也連續第二年在兩會“死磕打假”,再次呼吁加大對制售假的打擊力度,降低制售假入刑門檻,共同推進制假直接入刑。
國家層面釋放積極信號
就在今天,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全國雙打辦),在其官方微信“中國兩法銜接”發布文章,刊發部分全國政協委員關于加大打擊制售假力度的呼聲。
分析人士還指出,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連續兩年回應治酒駕式打假問題,可以視為國家層面對于依法嚴懲制假售假行為從高度重視到重拳整治的遞進式表態。本次回應也更具有可操作性,依法打擊制假售假行為的效果可期。
而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已經提出,“決不允許假冒偽劣滋生蔓延”、“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讓問題產品無處藏身、不法制售者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