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打假年報》數據顯示,2017年,阿里巴巴平臺上95%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可在24小時內處理完成;知識產權侵權投訴量下降42%;阿里關閉24萬個疑似侵權淘寶店鋪;2017年阿里向全國公安機關推送涉假線索1910條,協助抓捕涉案人員1606名,搗毀窩點數1328個,涉案金額約43億元。
阿里巴巴集團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公開表示,2018年阿里在假貨治理和知識產權保護上取得歷史性突破,網絡售假行為得到到嚴厲打擊、顯著遏制、極大震懾。但同時由于線下假貨源頭未除,假貨跨國境多平臺流竄趨勢明顯,2018年,阿里除了不遺余力支持執法機關對線下假貨源頭圍剿外,還將不惜代價對售假賣家訴訟追責,誓作讓制售假分子最痛恨的人。
黑科技關閉24萬家疑似售假店鋪
據《打假年報》介紹,在阿里巴巴平臺上就有九大核心打假黑科技。其中包括基于數據挖掘、圖像文本識別以及龐大產品和知識庫網絡,由阿里全球獨創的智能商品管理大腦系統。
該系統可自動對阿里巴巴電商平上近20億商品進行識別,并自動學習外部信息,發現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并進行判斷、處理。龐大的云計算資源池,能給予該“大腦”近乎無限的記憶和學習能力。
同時有可關聯上千緯度信息、“征召”5000臺虛擬服務器的假貨甄別模型,每天對全平臺商品進行掃描排除侵權等問題商品,并發現新侵權行為商品的特征和趨勢。另外還能累計識別1000億張圖的圖像識別算法與每秒可閱讀501本《康熙字典》的語意識別算法,以及每秒可監控超5萬件新商品的實時防控體系。
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資深總監錢磊介紹稱,在平臺上,還采取包括確認商家真實身份的生物實人認證的技術,以及與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關等多地執法行政部門,共同搭建的政企大數據協同平臺等手段。
據《打假年報》顯示,截止2017年底,阿里巴巴打假特戰隊已陸續與全國23個省開展了線下打假合作,如2016年聯動浙江省雙打辦、公安廳合作“云劍行動”、聯動浙江省工商的“紅盾網劍”以及同年聯動浙江省質監“質劍行動”等項目。同時,阿里還與上海、天津、江蘇等12省公安機關,就線下打假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
《打假年報》數據還顯示,通過各類技術運用,平臺主動刪除的疑似侵權鏈接中,97%一上線即被封殺;在與阿里合作權利人數目增長17%的背景下,整體知識產權投訴量下降42%;每1萬筆訂單中僅有1.49筆為疑似假貨。
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知識產權保護總監葉智飛透露稱,“去年一年,阿里總計關閉了24萬家疑似售假店鋪。”
“淘寶打假第一案”
據店兵店將淘寶網店轉讓獲悉,自2017年1月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啟動“追殺三千里”項目以來,阿里已就12起售假案件中的賣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截至目前,12起案件均已獲正式立案。
2017年3月8日,淘寶以“違背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將賣假冒瑪氏皇家貓糧的姚某告上法庭,索賠267萬元并要求其公開道歉。7月20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后認為姚某在淘寶出售假貨,不僅損害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還降低了消費者對淘寶的信賴和社會公眾對淘寶的良好評價,判決姚某賠償淘寶損失及合理支出12萬元。獲賠后,阿里設立消費者保護專項基金,用于支持消費者起訴售假者進行維權。
該案也因此被稱為“淘寶打假第一案”。
近日,該案還作為“國內首起網購平臺打假案”,被評選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這也是繼去年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向全社會喊出“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的呼吁后,阿里面對制假售假違法成本低的現狀表露的又一決心。
數據顯示,2016年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運用大數據加人工復檢方式,總共排查出4495條銷售額遠超起刑點(5萬元)的制售假線索;執法機關接收1184條;公安機關能夠依據現行法規進行刑事打擊的為469例;截至目前通過公開信息能夠確認已經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比例不足1%。阿里巴巴抽取33份制假售假案件的判決書,發現已判決案例涉及47人,其中判緩期執行的有37人,比例高達79%。
整個2017年,阿里平臺已累計向去全國執法機關推送涉假線索1910條,協助抓補涉案人員1606名,搗毀窩點1328個,涉案金額約43億元。
“經過長期努力,阿里網絡假貨治理效果明顯,網絡售假得到顯著遏制,但后續如果仍單靠少數企業和部分執法部門的努力,無法撼動利益盤根錯節的線下假貨源頭,那么打假將永遠沒有盡頭,始終會影響整體社會的打假工作推進。”一位參會的研究專家表示說。
微商逐漸演變為假貨的“天堂”
“多地執法機關的實地打擊案件印證,假貨源頭并未根除,且集中在全國多地的區域性、行業性、領域性假貨帶上,分工越來越細,反偵察和隱蔽能力不斷加強。”浙江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知識產權支隊副支隊長陳競凱在《打假年報》發布會上表示,各地制售假團伙為攫取利益、逃避打擊,跨國跨境平臺流竄現象日益嚴重。
因阿里電商平臺打擊假貨手段和態度變多變狠,一些制售假分子開始向朋友圈、微商等多種社交平臺及其他電商平臺轉移,另一些制假、售分子甚至會搭建海外網站,靠多個社交平臺引流售假。
近日,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警法研究cspl》刊登的一份《新時代法治經濟之微商行業假貨治理研究報告》就直陳行業痛點:微商興起之初就產生售假現象,隨著微商行業影響面的擴大和高額利潤的驅使,加之微商缺乏必要的市場準入規則及相關部門的監管,用微信朋友圈關系而滋生的微商售假現象屢禁不絕,微商逐漸演變成為假貨的“天堂”。
該研究報告顯示:在2017年8月湖南婁底警方破獲的特大制售有毒“假減肥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曾利用微商分銷系統,非法獲利。案值上億的百萬粒假減肥藥,每粒成本卻不足一毛錢,利潤率高達近9000%。
然而在微商快速發展的背后,一些公司或個人卻借助微商衍生出制假、售假體系,令人擔憂的是,微商售假及其衍生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目前已呈現出售假種類多,售假主體年輕化,售假傳銷性質明顯,售假利潤高、查處難度大。
對于假貨轉移流通渠道,線下源頭溯源難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去年還提交了《關于對制假售假行為加大打擊力度的提案》,建議加重對制假售假者的處罰。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也指出,治假涉及整個社會,不同的環節、地區、部門都應該共同發力、共同治理,否則治假工作難成氣候。